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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佳观点 | 央行2021工作会召开,房地产信贷政策风向如何?
2021/01/08

前言导读

1月4日,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以视频会的形式召开,会议总结了2020年全年工作,分析了现阶段形势,并对2021年央行工作进行了部署。今天,首佳顾问结合近期央行及银行业领域的相关政策,为您分析2021年与房地产市场紧密相关的金融政策导向。

在1月4日的央行工作会上,对于2021年央行系统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十个方面的整体部署,涉及货币政策、人民币汇率、信贷政策、绿色金融、金融机构和市场管理、防范金融风险、防控外部金融风险、人民币国际化、金融机构和市场改革、外汇管理与服务、提升金融服务和管理水平等诸多方面。其中,与房地产市场紧密相关的,主要是货币与信贷政策,以及深化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改革等方面。

一是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保持广义货币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引导市场预期,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首佳观点央行的这一部署是为现阶段及未来一段时间货币政策定调“稳健的货币政策”与此前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继续强调的“积极的财政政策”相对应,是现阶段我国在应对疫情挑战、保障经济增长方面的两则基本政策思路。“灵活精准、合理适度”是央行对于货币工具使用的八字原则,而货币供应的基本目标是与经济增速相匹配。对于目前的房地产领域而言,宽松的货币政策可能带来市场的波动和房价增长预期的提升,并不利于市场稳定。因此比较而言,稳健的政策就是适宜的政策。

“八是深化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改革。……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完善金融支持住房租赁政策体系。”

首佳观点: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是近年来常见的表述,而“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则有其具体的指向。2020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对于银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管理方式。这一通知,发布于岁末年初的时间节点,也被认为是对2021年房地产市场信贷监管的第一个重要文件,其核心要义就如通知的标题所言,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管理制度。

关于这一制度,央行、银保监会在答记者问中这样表述:“是指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其房地产贷款余额占比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应满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管理要求,即不得高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确定的相应上限。”即央行、银保监会给相关银行设定了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的管理上限,从而实现对房地产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规模的宏观管控,保障银行涉及房地产的企业和个人贷款总量处在安全、合理范围。

可以看到,第一档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七家,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第二、三、四、五档的占比依次减少。
这一制度的建立,是国家对房地产贷款总量管理底线思维的体现,意味着房地产贷款总量的扩张不是无上限的,也意味着“房住不炒”思路在顶层制度设计上的进一步落实。

关于该制度对不同房地产贷款产品的影响,业内有不同的观点。不过整体来看具体倾向如下:

1

对于开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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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近年来对于房企已经建立了“白名单”制度,在名单上的企业,才有可能拿到银行贷款,很多中小和地方房企被名单排除在外。而房地产贷款的集中度管理制度,无疑将使银行对于开发贷的额度和发放管理更为审慎。

2

对于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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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制度建立之前,央行、银保监会曾经启动了与各相关银行的密集走访和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相关上限。目前的公开资料显示,大部分商业银行并未触及上限,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也无需太过担心会受到影响,短期内对于房贷利率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3

对于与城市更新领域相关的更新贷、拆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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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征收拆迁等领域往往与地方建设和财政相关,政府政策导向较好,相关贷款要比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贷更容易获批。在集中度管理制度建立后,银行对于相关贷款的审批当然也会有更多一层考虑,但整体来看,出于服务地方建设、支持重点项目的需要,受到的影响预计相对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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